各位同学:
为更好地开展课程教学工作,按照“品学兼优、身心健康、学有余力、学生自愿、导师同意”的原则,现将学生助教招募工作通知如下。(注:除HIAS讲堂外,本批次学生助教招募均仅面向选课新生。)
一、拟招聘学生助教课程
参见《2021-2022学年秋季学期课程学生助教需求一览表》(第二批)(附件1)所列课程和岗位数,如有课程因选课人数不足或其他原因停开,助教岗位自动取消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 学生申报
时间:(9月2日-9月5日17:00;若课程9月6日即开课,则需于9月3日16:00前申报)
应聘者按要求填报《学生助教岗位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于8月26日17:00之前将申请表(助教申请+姓名)发至相应学院联系人邮箱。
2. 选拔聘任
时间:(9月3日-9月6日;若课程9月6日即开课,则需于9月4日前选拔完毕)
开课学院对报名者择优选拔,确定学生助教人选后报教务部备案公示。
聘任后学生助教不得退选该课。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与课程,则默认自动放弃学生助教岗位,后续将重新选拔聘任。
3. 聘用上岗(确定人选-秋季学期结束)
符合录用条件的研究生须填写《学生助教岗位任务合同书》(附件3)报教务部审批备案。
三、学生助教岗位津贴标准
硕士生50元/学时,博士生67元/学时。岗位津贴按课程学时数发放(每学期累计超过60个学时按60个学时发放)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申请学生助教岗位之前,应与导师充分沟通,并得到导师的允许,如导师不同意,则不可申请学生助教岗位。
2.被正 式聘用后,需认真履职,全程跟课,并处理好科研学习与助教岗位工作的关系。
3.因课程信息存在调整,如岗位需求表内课程信息与选课系统不一致,以选课系统为准。
五、岗位管理与考核
由开课学院负责学生助教工作的管理与考核,开课学院有权根据助教的工作情况(工作态度、工作质量等)申请调整助教岗位津贴发放,对于基本履行岗位职责、考核基本合格的研究生,酬金可予减发;对于不能履行岗位职责、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,酬金应予停发。
联系人:夏老师 联系电话:0571-86086025
附件:1. 2021-2022学年秋季学期学生助教岗位需求一览表(第二批)
2. 学生助教岗位申请表
3. 学生助教岗位任务合同书
教务部(招生与学位办)
2021年9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