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研究生助管工作的通知

浏览量:时间:2022-02-21

各设岗部门、研究生:

为深化我院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,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即日起开展研究生助管工作。具体事宜如下:

一、拟招聘岗位

参见《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表》(附件2)所列岗位数和岗位职责,于31日上传更新。

二、助管考核及选聘工作

(一)工作考核(221-228日)

设岗部门根据上一学期助管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,并提交《研究生助管考核表》(附件1)报学生处备案。考核合格者可续聘,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续聘原岗位。

(二)助管岗位设置(221-228日)

需重新选拔聘用或新申请助管岗位的部门填写《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表》(附件2,并于22816:00前上报学生处。

(三)学生申报(31-34日)

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填报《助管岗位申请表》(附件3),并于3410:00之前将申请表(命名为:设岗部门+姓名)发送至相应岗位负责人邮箱。

(四)选拔聘任(34-39日)

由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选拔。在尊重应聘者填报志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,对助管岗位人员进行统一分配,确定聘任人选后报学生处备案。

(五)聘用上岗(20222-20228月)

助管选聘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,聘用上岗。继续聘用以及新选拔聘任的研究生须填写《研究生三助岗位任务合同书》(附件4),报学生处审批备案。

三、岗位津贴标准

800/博士生,600/硕士生。助管奖酬金发放金额及时间按实际发生计。

四、助管评优工作

(一)评选范围

2021-2022学年在设岗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的研究生助管。

(二)推荐名额

各设岗单位推荐一人。

(三)奖励办法

对优秀研究生助管给予奖励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(四)评选条件

1.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道德品行良好、工作积极主动,尊敬师长、服务师生,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;

2. 每月参与助管工作的时间不低于40小时;

3. 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,具有服务意识,热心为同学服务,为所在岗位师生所信任和认可;

4. 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学习成绩优秀。

5. 在岗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:

1)受到党、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;

2)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;

3)课程考试不及格;

4)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被警告或通报者;

5)不服从工作安排、与老师和同学发生冲突的;

6)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产生严重后果的。

(五)评选程序

1. 个人申请(221-224日)

各岗位助管向所在岗位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优秀研究生助管申请表》(附件6)和《优秀研究生助管汇总表》(附件7)。

2. 设岗单位推荐(225-228日)

各设岗单位在申报基础上进行评选,依据对应名额,确定人选,报送学生处。

3. 公示阶段(31-33日)

学生处将初定人选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。

五、材料上交

1. 22816:00前上报:纸质版材料《研究生助管考核表》(附件1)和《优秀研究生助管申请表(加盖公章)》(附件6)提交至学生处(13-408;电子版材料《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表》(附件2)和《优秀研究生助管汇总表》(附件7)发送至邮箱:nxiang@ucas.ac.cn

2. 3916:00前上报:纸质版材料《研究生三助岗位任务合同书》(附件4提交至学生处(13-408;电子版材料《助管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》(附件5)(续聘+新聘)发送至邮箱:nxiang@ucas.ac.cn

 

附件:1. 研究生助管考核表

2. 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 助管岗位申请表

4. 研究生三助岗位任务合同书

5. 助管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

6. 研究生助管考核表

7. 优秀研究生助管汇总表

 

学生处(学生工作部)    

2022221       

(联系人:项楠,邮箱:nxiang@ucas.ac.cn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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